美國:舊金山街上的聲音

走在舊金山市區的路上用心聆聽,除了汽車和人潮的聲響,不難發現隱隱約約的不遠處,傳來辱罵的聲音、時而摻雜着美妙的小提琴、甚至薩克斯,忽地又聽見振奮人心的歌劇傳入耳中,倏地刺耳的叫喊忿忿不平地交替出現。
這就是舊金山街上的聲音,獨特美妙,還帶點玩味。
每個來過舊金山旅居還是旅遊的人,都對舊金山街上充斥的流浪漢,還有街頭藝人難以忘懷。
舊金山市區尤其 Powell st (包爾街)除了遊客多,流浪漢也不少,幾乎佔據各個街角。舊金山大約有80多萬人,流浪漢就有多達3萬5000。
他們大部分都不會攻擊路人(當然有些例子除外),他們的相同特色就是會拖著個骯髒的背包,衣著倒還體面,就坐在街邊,擺個從快餐店收集的紙杯乞討。
乞討的原因形形色色,例如圖中的老漢還蠻誠實的,只說要討錢喝啤酒。有些我覺得蠻特別的,就是一個女流浪漢(漢?)為了要餵養她的小狗才在街邊乞討的。最令人討厭的就是那些趨前說一大堆理由然後再討錢的。

攝於漁人碼頭和唐人街。
對很多人而言,流浪漢、乞討者和街頭藝人的定義不一樣,對我而言亦如是。
街頭藝人:為行人呈獻任何形式的表演的,我覺得他們就是街頭藝人。對我而言,街頭藝人以賣藝為生。


攝於包爾街(Powell st)
流浪漢:靜靜坐在街上的,拿著背包從一個點走到另一個點,累了在公園長椅歇息的、嘴裡不停地喃喃自語的、每天精力旺盛地大喊大叫的,只要不乞討,自顧自地,我都歸類為流浪漢。
乞討者:拿著杯子,坐或走,靜候好心人的施捨,解決他當天的三餐。然而,這種乞討者當中,有一種是十分令人討厭的,就是藉故跟路人說話,然後“擺個彎”表明要一美元。
例如有一次跟朋友在市區的快餐店(因為價格便宜所以流浪漢也愛光顧)聊天聊到一半,就遇到一個黑人一直問他:”Hey, do you speak English?” (你講英文嗎?) 。
朋友看着他衣著整齊,但是不停地提問,因此不耐煩回答:“Ya, why?”(對,為什麼?)他肯定了朋友會說英文後,才呢呢喃喃地說已經好幾天沒吃飯,天氣很冷,明言要錢。
然而,對於那些把全身塗成銀色還是金色,整天坐着不動,還是抓着遊客合照然後討錢算是街頭藝人還是乞討者?
我也說不上來,只要有花時間妝扮,就算坐著不動也算“表演”吧。但是,打扮成小丑討錢,我覺得這是乞討。

攝於 Union Square 的小小街頭藝人。每次拍照都不會走到他們的面前,而是遠距拍攝。
為什麼舊金山這麼多流浪漢?
這是因為舊金山的社會福利,讓遊民也有錢可領,所以吸引大批遊民來此,一邊領救濟金一邊乞討,加上天氣四季如春,所以人數就越來越多。源自sylvie
過去我在舊金山的時候常常會有人問我, 舊金山的特色是甚麼? 我想很多人期待的答案應該是』金門大橋』, 『惡魔島』, 『同性戀街』, 『美國最大的中國城』…但我的回答往往是』流浪漢』. 去過舊金山市區的人應該知道, 路邊很多流浪漢, 致於為什麼舊金山有那麼多流浪漢, 曾經聽過很多說法, 有人說很久以前東岸的議員付機票把所有的流浪漢都騙到西岸, 也有人說因為舊金山的天氣四季都適合在路邊不會凍死, 也有人說舊金山的居民容忍度比較高。源自ethan
on
on
on 



(Photo provided by澳门旅游塔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